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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字( 2017 )20号关于同意余燕同志担任美术学院团总支书记的批复

更新时间:2017-08-30

共青团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校团字[2017]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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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余燕同志担任美术学院团总支书记的

   

美术学院团总支:

你学院党总支报来的《关于调整美术学院团总支书记的报告》已收悉。经校团委研究,报请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意余燕同志担任美术学院团总支书记。任期从2017年8月30日算起。

特此批复。

 

共青团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校团字2017年20号批复美术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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