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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 “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2-23


关于申报“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

“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

“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认真学习、勤奋工作,深化“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支部)”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根据《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申报“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湘团发〔2017〕3号)的相关精神,现将全省高校(含高职高专)共青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学活动。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团龄在一年以上。

7.获得过校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推报人选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9年5月1日后出生),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参加“1+100”,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从事团的工作一般累计不少于2年

8获得过校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校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三)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自觉贯彻落实团省委学校部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坚持团的双重领导制度,严格换届选举程序。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的实施。

3.团委班子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近5年省级考评为年度先进单位。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广大师生中具有较好影响。

5.申报单位专职团干部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

(四)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自觉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支委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合理有序开展团员发展、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积极贯彻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精神,扎实推进“活力提升”工程。

3.团支部(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近5年在校级考评为年度先进单位。

4.申报单位团干部成为注册志愿者。

已经被推报为“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得同时推报其下属团支部(总支)。

二、申报名额

各高校团委推报的候选人(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应优先推荐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团员和团干部。

原则上各高校团委可推报“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可在“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中选择推报候选人(单位)1名(个),总计推报候选对象不超过2个。

团省委学校部将择优对各高校(含高职高专)推报的候选人和单位进行评选推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高校团委和申报单位要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核实和严格把关,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3月1日前,将申报情况登记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和公示证明材料原件一式2份报团省委学校部,加盖团委公章,其中申报“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单位须报送上级团组织对本级团组织的换届批复和考评文件复印件;相关文件均需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校名+五四评优材料”。申报单位和个人事迹须在高校团委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宣传展示。申报材料勿过度包装,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联系人:王琢卓,联系电话:073188776807

肖卓然,联系电话:073188776806

电子邮箱:tshwxuexiaobu@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共青团湖南省委学校部部,邮编:410004

  关于申报“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docx

 附件:



1.“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学校部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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