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理工学院业余团校第二十五期培训班的
通 知
各学院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更好的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引领青年学生骨干不断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增强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提高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水平,使其自觉参与“争做‘六有’大学生,我为‘创大’做贡献”的实践中,努力培养其成为优秀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校团委决定于2016年12月下旬举办湖南理工学院业余团校第二十五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参加学习的学生一般为各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各学院名额为非毕业班团员人数的6%,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由各学院团总支确定参训学员。各学院优秀学员按参训学员总数的20%评选。(具体人数见附件1)
二、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分为自主学习、集中培训、分组讨论和实践活动四项。
三、学习时间
自主学习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20日
集中培训时间:分段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实践活动时间:2016年12月20日—12月30日
四、组织管理
1.由校团委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和统一管理。
2.培训班按集中授课原则进行培训,以学院为单位组建学习小组,各学习小组组织学习研讨和实践活动。
3.集中授课在东院演播厅,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五、学习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重要讲话精神;
2.牢记、理解、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要求;
3.学习《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
4.积极团结广大青年学生按照党的要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5.动员我校大学生为创建“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特色鲜明的地方大学”不懈奋斗;
六、学习要求
1.学员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认真上课并自主学习。各学院团总支要认真管理好本学院学习小组,努力营造实事求是的学习氛围。
2.学员应严格遵守纪律,按时参加学习、讨论和实践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累计超过两节(含两节)或缺课超过一节(含一节)的学员不予结业。
3.上课听讲、座谈讨论和自学应做好笔记。学习结束后,笔记将统一收集并评阅,笔记将作为评选优秀学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4.学习结束后,每位学员应上交一篇心得体会(不少于800字),统一写在学习笔记本上。
5.学习结束后,学员的出勤、学习笔记、讨论发言以及心得体会等各项学习表现将予以考评,作为颁发团校结业证书和评选优秀学员的重要依据。
6.团校结业证书将作为“推优入党”的必要条件之一。
7.实践活动:围绕团校培训的内容开展有意义的实践活动,各学院于12月20日前将本学院活动方案的纸质档(加盖团总支公章)交到校团委316办公室(电子档发组织部邮箱:hnistzzb@163.com),活动总结于12月30日之前完成。
请各学院团总支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严格筛选,做好学员报名工作,每位学员收取20元培训费用,请各学院团总支于12月10日前将本学院学员名单汇总表(加盖团总支公章)的纸质档交到校团委316办公室、电子档发组织部邮箱,以及培训费交至刘思超老师的工行卡上62122 61907 00454 4461(刘思超)
为更好地开展此次团校活动,届时校团委将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发布有关团校培训的相关议程及课程,需要各团校学员关注校团委官方微信,以便于及时获取相关团校培训的有关信息
附件:
关于举办湖南理工学院业余团校第二十五期培训班的通知(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