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通 知
各团总支:
根据湘教工委通〔2015〕7号《关于实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和校党通〔2016〕6号《关于申报2016年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的要求,为探索建立大学生德育实践保障体系与实践育人长效机制,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德育实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环节和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改革,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实践活动,从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受到教育,深刻理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主要内容和形式
引导大学生主动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开展实践活动。
1.关爱他人。通过举行“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同学”等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旨在鼓励学生通过举行公益性劳动,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拉近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并深入了解我的中国梦背后的含义。
2.关爱社会。通过开展“维护公共场合秩序”、“向贫困地区献爱心”。积极参与各种救助计划和社会福利机构帮扶工程。旨在培养大学生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道德观。
3.关爱自然。通过进行“洞庭湖湿地保护”、“自然环境监测”、“野生动物保护”旨在鼓励学生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养,培养自身文明意识。
4.其他。有助于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者限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2.申报立项工作需在学校(包括学院)内德育实践项目广泛实施的基础上开展,每个团总支上报校级项目1-2项。
3.只受理团队申报,每个团队限申报一个德育实践项目,每个成员限参加一个团队。
4.所有申报项目均应聘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承诺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并协助解决各种困难,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
5.鼓励项目申请者与有关单位进行合作,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支持。
6.申报学院要完善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项目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
7.项目实施以一年为期,且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的离校时间。
8.立项范围为学生小规模(5人以上)的,自主性强的德育实践项目。
四、评选标准
1.项目设计符合社会需要,方案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强。
2.项目实施能达到校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标准。
3.项目申请者具备实施项目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校团委在9-10月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一定数量校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另外设一定数量的培育项目。
2.学校在校级重点项目中挑选一定数量项目上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获得省级立项的项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资助一定经费,学校按比例配套。资助经费设立专门账户,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费的领取与报销。
3.项目完成后由学校依据项目申报材料进行验收。各学院验收材料(见附件2: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验收申请书;要求以申报书作为实践验收申请书的附件,装订后以一个牛皮纸档案袋装好,纸袋封面贴验收申请书封页)报团委。
有意申报的学院,请于2016年9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1: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以一个牛皮纸档案袋装好,纸袋封面贴申报书封页)报送至学校团委。电子档发送至hnistzz@163.com,联系人:薛 静;联系电话:8646351
附件
1.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书
2.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验收申请书
3 .2016年度德育实践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4.2016年度推选校级德育实践项目汇总表
二○一六年六月六日